2.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
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中的重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由于不涉及交费区间,各地法院统一适用该规则。简单地说,分割财产总额不**过20万元,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纳。但是如果财产总额**过20万元,除了就**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纳费用,同时还要交纳按照件数收取的费用。
诉讼费用。
执业经历:戴律师于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考试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公**律事务等领域经验丰富,思路清晰*特,积累了大量成功和典型的案例。委托人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德国、日本、比利时等国家的公民和法人。 戴律师始终坚持“、诚信、精益求精”的办案理念,其办案风格获得委托人高度评价。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三)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另外,如果双方离婚要对方协助房产过户,分期分割离婚财产、分期支付抚养费等重大事宜的,仅仅到民政局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不具有较好的法律**,如果对方违约,还是要再打一次官司,如果通过法院处理,法院会以调解书的方式对双方的离婚协议进行**确认,如一方违约,可以*再打官司,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处理更具有法律**性。
3.人身保护令让你远离家庭。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如在共同生活期间,一方遭到对方的家庭,在身体和精神上不堪其扰,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一并要求法院出具人身保护令裁定,强制对方保持距离,制止对方的家庭行为。
孩子在你身边,是你争取抚养权的筹码。
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除非一方有明显恶习、患有不重病、经济能力较差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之外,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或女方其实都是其法定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没有根本性的错误判决。如果一方带着孩子一起生活,法院判决给该方的概率就较高,法院倾向于维护现状,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状况,而且这样判决不会发生关于抚养权的强制执行纠纷,会给法院和法官省很多麻烦事。
4.什么情形才能多分财产?
如下情形可以要求多分财产:(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2)对方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对方实施家庭的;(4)对方、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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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戴雪静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821592924,戴雪静律师于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考试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公**律事务 等领域经验丰富,思路清晰*特,积累了大量成功和典型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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