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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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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内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天津市 南开区 鼓楼街道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中粮广场2908室 地铁鼓楼站
  • 姓名: 戴律师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宁河**债务纠纷律师电话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5-18
  • 阅读量:101
  • 价格:5000.00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天津南开  
  • 关键词:宁河**债务纠纷律师电话

    宁河**债务纠纷律师电话详细内容

    5、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法院书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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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4、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法院书面申请;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法院*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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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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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诉的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可查工商登记材料等来确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原、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请求的事项、诉讼标的必须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事实理由”是指原告在起诉状中写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理由或者纠纷发生的事实和理由,要求简明扼要。)
    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本院管辖。
    11、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举证责任的,应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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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天津市南开区鼓楼街道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中粮广场2908室 地铁鼓楼站,联系人是戴律师。 主要经营戴雪静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821592924,戴雪静律师于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考试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公**律事务 等领域经验丰富,思路清晰*特,积累了大量成功和典型的案例。。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天津法律顾问,天津房产律师,天津继承纠纷律师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